關鍵詞︰地緣政治、俄烏戰爭、戰略自主、布魯塞爾效應
上兩篇主要經濟發展政策及產業路向分析歐盟2.0對於投資者的意義,這篇將嘗試從傳統的經濟分析轉向廣義的政治經濟學,由地緣政治及外交角度分析歐盟2.0在國際政治經濟學的發展路徑。具體而言,歐盟2.0的外交政策重點可以以下兩個關鍵詞總結︰「戰略自主」(strategic autonomy)及「布魯塞爾效應」(Brussels effect)。前者是動機,後者是手段:俄烏戰爭之後,歐盟的發展速度將會由於新的地緣政治現實而更受激化,各種2020年無法想象的項目,將會一一冒起。
歐盟將進一步軍事化?俄烏戰爭的界外效應
執筆之時,由當日社交媒體傳來烏國多個城市被俄國軍隊轟炸,俄軍更一度攻入基輔範圍,已是半個月前的事。烏國總統澤連斯基(Volodymyr Oleksandrovych Zelenskyy)多場對西方政要及國內民眾的網上演說,更令歐盟承擔不少道德壓力,要處理烏克蘭,甚至摩爾多亞及格魯吉亞加入歐盟的申請。而根據早前的凡爾賽宮峰會消息,儘管東歐及波羅的海國家多希望歐盟可直接獲得歐盟候選國(candidate country)的資格,從而開展正式的入盟談判,但來自法德軸心及荷蘭等西歐國家的意見均認為現時當務之急是加強對烏克蘭的實際支援,而非一蹴即至將烏克蘭納入歐盟體系之內。
這樣重視規則及程序本來就是歐盟的特色,但同時也反映西歐國家與東歐國家面對歐洲地緣政治威脅及安全問題的分歧。對於東歐國家而言,加入歐盟的其中一個原因,儘管它並非一個軍事同盟,但它卻能即時提供安全保障,特別是在《里斯本條約》修訂為《歐盟條約》引入共同防衛原則(Mutual Defense Clause),即類似《北大西洋公約》第五條,假如一歐盟國家受到其他國家的武力攻擊,其他歐盟成員國有責任提供一切可行的支援及協助予受害國,以協助該成員國防衛別國攻擊。但客觀的地緣政治現實是,即使俄羅斯的國力大不如前,但由於歐盟對俄羅斯在能源依賴以及背後的核威脅,歐盟更多是選擇以和平談判的方式介入俄烏事務,這可由昔日德國著力斡旋俄羅斯、烏克蘭及兩個分離主義共和國談判,最終達成《明斯克協定》,而當中的和平路線圖(Steinmeier Formula)更以時任德國外長、現為德國總統施坦邁爾(Frank Steinmeier)命名。而在俄烏邊境氣氛劍拔弩張之時,法國總統馬克宏也直接與普京對話,至今也相信可憑外交努力可和平解決俄烏問題。
然而,俄烏戰爭也催生了歐盟進一步軍事化的可能性,特別是俄烏戰爭在不少歐洲政客及民眾的心目中猶如歐洲版的「九一一事件」,過去70多年和平日子被突然出現的戰爭畫面一下子打破,從而改變歐洲多國根深柢固的政治文化,這包括歐盟最終願意以啟動「金融核彈」,限制俄羅斯銀行在歐洲的業務;德國除早前象徵式朋贈送烏克蘭頭盔外,也打破既有不向衝突地區輸送武器的慣例;而有不少歐洲國家更對志願者到烏克蘭參軍持開放態度。另一方面,因俄烏戰爭及早前美國從阿富汗撤軍,歐盟建軍的議題再次成為歐盟內部討論的議題,特別是馬克宏本來就支持歐盟建軍,以減少歐盟對美國及北約體制的軍事依賴。
同床卻開始異夢︰歐盟逐漸走向戰略自主
即使歐洲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在凡爾賽宮峰會後表示歐盟現時的首要安全考慮是如何加強與北約的合作,但經歷俄烏戰爭後即使歐盟不即時建軍,相信歐盟各國也會進一步加強在軍事開發及科技革新的投放,甚至有可能超越北約成員國的基本軍事開支指標,即國民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二。
事實上,早於2013年歐盟就在軍事及國防工業提出「戰略自主」(strategic autonomy)的概念,作為歐盟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CFSP)的重要合作環節。而2016年發表的《歐盟全球戰略》(EU Global Strategy)更強調歐盟須發展一定程度的戰略自主(an appropriate level of strategic autonomy)。而根據現歐盟外交及安全事務高級專員博雷爾(Josep Borrell)在2020年撰文定義「戰略自主」原則時指出,歐盟的「戰略自主」不再局限於軍事及國防上,而是從經濟及民用科技等領域上歐盟急需革新,以回應歐美在地緣戰略利益的差異、中國作為體制對手的威脅,以及不同全球議題對歐盟長遠經濟發展的挑戰。
博雷爾在文中強調一點的是,儘管歐盟在商貿領域已有一定程度的戰略自主,但在金融及投資層面歐盟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具體而言,歐盟未來的戰略自主方向有以下3個方面,足以影響投資者對歐盟前景的想法︰第一,歐盟要加強歐元在國際金融的角色,;第二,歐盟要避免因回避延伸制裁而改變歐洲共同市場的法規及運作;第三,歐盟要確保與中國的雙面投資關係上歐洲企業在中國可獲得公平對待;最後,歐盟要盡力確保社會物資、能源、原材料以至工業資料能受到有效保障。不難發現的是,博雷爾提出的「戰略自主」早已與軍工領域無關,反而著重如何透過發展不同產業、吸引投資等多項經濟改革,來維持歐盟在外交政策的自主性。
布魯塞爾效應︰歐盟現時影響世界的方式
相對而言,也因為歐盟有著歐洲共同市場為後盾,在商貿上有著較大的優勢,因此歐盟對世界的影響力,自然也源起歐洲共同市場下的法規,也就是歐洲研究經常提到的布魯塞爾效應。借用法律學者Anu Bradford的說法,歐盟對於世界最大的影響力在於跨國企業為了適應歐盟法規改變其運作方式,從而影響它在其他地區的運作,變相令歐盟標準成為全球標準。以個人私隱保障為例,歐盟的《通用資料保護規則》幾乎成為跨國企業處理第三方Cookie的準則,今時今日當你瀏覽網站時要回答是否容許網站收集你的個人資料,可收集的程度以及會否送到第三方作其他商業用途,其實就是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正式生效後所見到的明顯改變。至於有駕駛習慣的亞洲投資者,相信對於Euro 5、Euro 6並不陌生,而這些標籤背後代表的,其實是歐盟為不同汽車訂立的廢氣排放標準。
因此,對於不少歐盟官員而言,他們實難理解為何國際社會對於歐盟與中國簽訂《全面投資協議》(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有如此程度的反感。對歐盟而言,《全面投資協議》正是歐盟利用布魯塞爾效應,以歐洲共同市場的投資機遇及商貿吸引力,將中國在勞工權益、投資環境、環境保護等承諾以雙方協議的國際法框架鎖上,是其他已發展國家均無法取得的成就。當然,對於投資者而言,布魯塞爾效應的最重要啟示,在於假如投資的企業,特別是在綠色及數碼產業層面可滿足歐盟嚴格的要求,它自然有適應其他國家法規的能力,有著更大的跨國發展潛力。另一方面,一旦某些科技(例如燃油汽車)在歐洲共同市場被慢慢淘汰,它的相關企業如何面對消失歐盟市場的前景,也足以作為投資企業前的另一面鏡子。
(三之三)
陳偉信博士
Orientis 研究總監